【公告】2018年横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县城区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关于印发横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横教发〔2017〕119号)的文件精神, 现就2018年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县城区(指城司社区、柳明社区、槎江社区、城东社区、洪德社区、城北社区、大竹社区、茉莉社区、龙湖社区、海棠社区十个社区。下同)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其父母已在城区范围内购房或建房,具有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 (三)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直系亲属,并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驻横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因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要求免学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缓学或免学书面申请,并附上县级以上(含县)医院有效证明材料,缓学时间原则为一年。 城区招生学校、班数及人数:横州镇中心学校本校(原城司小学),招6个班270人;
入学办法:
(一)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 (二)非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其父母已在城区购房或建房,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三)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到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户口本(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四)驻横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到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2、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军人子女家庭合法住所证明(家庭住所为部队房屋的,须所在部队出具证明)。 报名时间(一)7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 (二)7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为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以下三种招生对象报名时间:一是父母已在城区范围内购房或建房,具有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二是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直系亲属并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三是驻横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城区学校学位报满后即停止城区小学招生。如仍有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根据住址就近安排到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材料审核由横州镇中心学校将新生报名材料汇总分类,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18年8月30日,由招生学校公布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序号 | | | | | 城司社区、龙湖社区及槎江社区范围内从洪德路往西,往北至迎宣西路,往南至教育路一带;该范围内的贵源国际、花都景园、贵源华府属龙池小学招生范围。
| | | 城东社区、槎江社区除去金城广场、横县中学、县汽修厂一带的区域。
| | | 洪德社区及大竹社区范围内从宝华东路以南,往西至中山南路,往北至长江茶厂,往东至钢铁厂一带。
| | | | | | 城北社区、茉莉社区、大竹社区范围内从迎宣东路以北的区域及龙池村委各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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